新学期伊始,体育教学部给07、08级同学发了一封名为《2008-2009学年第二学期参加体育俱乐部要求》的邮件。邮件中对体育俱乐部教学做了如下规定:上课的第一周至少参加1次体育俱乐部课程,期中考试之前9周至少参加6次课程,否则均视为放弃本学期体育俱乐部课程,不予获得本学期体育学分:每天只能上一次体育俱乐部课程(2课时),多上无效。体育教学俱乐部制是我院的一大特色,是以校区运动场馆为依托,由学生自选锻炼项目、自选锻炼时间、自选授课老师,以俱乐部的组织形式将体育教学、课外体育、运动训练、群体竞赛等融为一体的体育教学模式。这一教学模式旨在促使学生自主规划时间,避免体育课与其他课程的冲突,是我院“以有效教学见长”、培养学生“终身体育”理念的人性化体现。
但是,在上学期一小部分同学平时不去上课,到了期末拼命“补课”,体育锻炼缺乏规律性:上课人数不均衡,上课的学生过多时,对场地和器材要求较高的高尔夫、乒乓球、网球等体育项目无法满足每一位同学的健身需要。为了督促同学们更合理地分配时间,更有规律地进行体育健身,体育教学部做了上述规定。
对于这些新规定,虽然部分同学表示不理解,但新规定实施后,取得了显著的效果。老师们表示教学能够更好地开展,同学们则表示可以更好地锻炼身体了。“上学期我也选这门课,可是有时候由于人太多没有桌子打球,只能在旁边站着‘看’。现在每次来上课的人数很平均,不用站着‘看’了。”乒乓球俱乐部的王同学告诉记者。
(文:李艳敏 林静 图:李雯 )